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2007年度 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通过初选的推荐名单已发送至各院系,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,请入选推荐名单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。
1、网上报名
详见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。
2、提交申请材料
被推荐人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材料(一式一份)具体包括:
① 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》(含《单位意见推荐表》)
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》。被推荐者应打印申请表一份(共四页),到所在院系盖骑缝章(须用院系公章)。
《单位意见推荐表》已由研究生院发到各院系统一填写,被推荐人可以不再打印提交。
② 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/邀请函复印件(非英文材料应附中文翻译件)
③ 免学费或提供学费的证明(非英文材料应附中文翻译件)
④ 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(需签字)的研修计划(非英文材料应附中文翻译件)
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好并用小号夹子夹好,先统一交到院系, 3月19日下午2:00之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,红二楼2201室,联系人:何峰,电话:62755598。
3、交纳报名评审费
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,被推荐人需在3月20日前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/人,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交纳。因此,我校将由财务部统一收取后向留学基金委一次性交纳。
入选推荐名单的我校研究生,务必于2007年3月18日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农行校园金穗卡内,学校将于3月19日通过银行进行划款。
研究生院将于3月20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纳所有被推荐人的报名评审费,并将书面材料审核完毕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如有其他疑问,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胡晓阳老师(62751352,grshu@pku.edu.cn)、何峰老师(62755598,grshefeng@pku.edu.cn) 。
研究生院
2007年3月15日